股票代码:601600 股票简称:中国铝业 公告编号:临 2022-068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资料图)
关于公司及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铝业集团高端制造
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公司及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铝业集团高
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所属青海分公司、连城分公司、贵
州分公司扁锭相关资产及负债的经评估后净值约人民币 1.84 亿元(以最终经备案评
估报告为准)及现金人民币 2.2 亿元向中国铝业集团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铝高端制造”)进行增资。同时,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云铝股份”)以其全资子公司云南浩鑫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
铝浩鑫”)100%股权及相关资产(包括机器、设备、构筑物等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
权等无形资产)经评估后净值约人民币 12.33 亿元(以最终经备案评估报告为准)
及现金人民币 0.9 亿元向中铝高端制造进行增资(有关事项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国铝业集团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66))。
庆铝产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重庆铝开投”)、云铝股份、中铝高端制
造签署了《增资协议》,现将协议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协议各方: 原股东: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于本次增资前持有中铝高端制造
重庆铝产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本次增资前持有中铝
高端制造 35%的股权)
投资人: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中国铝业集团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增资安 各订约方同意,根据中联资产评估以资产基础法编制的评估报告中的
排: 评估值及重大期后事项,本次增资以评估基准日(即 2022 年 4 月 30
日)中铝高端制造的净资产评估值人民币 1,639,360.16 万元为基础,
扣减重大期后事项中列示的评估基准日后实施无偿转出的建(构)筑
物、土地和 3 家子公司股权评估值人民币 22,907 万元,加回重大期
后事项中列示的评估基准日后中铝集团现金补足出资人民币
人民币 1,633,586.21 万元为依据计算注册资本及股权比例。
人民币 72,509.87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万元,以青海分公司、连城分公司及贵州分公司持有的扁锭资产
投资人民币 18,404.44 万元(乃为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同华”)按照资产基础法编制的以 2022 年 4 月
制造新增的 3,710.04 万股股份,其中人民币 3,710.04 万元计入
注册资本,人民币 36,694.4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民币 60,940 万元(乃为中同华按照收益法编制的以 2022 年 4 月
云南浩鑫铝箔有限公司相关资产投资人民币 62,368.41 万元(乃
为中同华按照资产基础法编制的以 2022 年 4 月 30 日作为评估基
准日的评估报告中所载的评估值)认购中铝高端制造新增的
本次增资完成后,目标公司注册资本将增加至 173,190.14 万元,目
标公司的股份结构如下:
增资前股份结构 增资后股份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中铝集团 97,500 65% 104,831.21 60.5295%
重庆铝开投 52,500 35% 52,500.00 30.3135%
云铝股份 / / 12,148.89 7.0148%
中铝股份 / / 3,710.04 2.1422%
合计 150,000 100% 173,190.14 100%
支 付 与 交 中铝集团、公司及云铝股份应于增资协议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按增资
割: 协议约定分别缴付投资款人民币 50,547.11 万元、人民币 22,000 万
元及人民币 9,000 万元至中铝高端制造指定账号。
中铝集团、云铝股份、公司应按增资协议约定将用于出资的非货币资
产交付给中铝高端制造。其中:
全部权利义务转移至中铝高端制造。
交清单日系资产交付之日,资产对应的全部权利义务转移至中铝高
端制造。
资金明细签署确认单系资产交付之日,国拨资金出资视为全部出资
到位。
中铝高端制造应于增资协议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在其股东名册中分
别将中铝集团、公司及云铝股份登记为中铝高端制造股东并完成本次
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期间损益及 1. 各方同意,增资非货币资产中评估方法采用收益法的资产在评估
公司治理: 基准日至增资完成日期间形成的期间损益由目标公司享有和承
担;增资非货币资产中评估方法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资产在评估基
准日至增资完成日期间形成的期间损益由原权利人享有和承担。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组建,本次增资的新股东,有
推荐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具体安排由各方股东协
商一致后确定。
税费及相关 1. 本次增资所涉及的税费由各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各自承
费用: 担。
构的费用应由各方自行承担。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包括违反其在本协议中做
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或其做出的陈述、保证和承诺或提交的
有关文件、资料或信息为虚假、不真实、有重大遗漏或有误导,则该
方应当被视作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
而发生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守约方为此进行诉讼或者仲裁而产生的
费用。各投资主体未按照约定履行现金出资义务的,违约方以应付未
付款项为基数每天万分之三向目标公司支付违约金。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满足下列条件后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备查文件:中铝集团、重庆铝开投与云铝股份、公司关于中铝高端制造之增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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