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湖南省怀化市溆浦县就《关于持续促进溆浦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期限为2023年7月7日至2023年7月14日。
意见稿提出持续加大房地产政策支持,涉及公积金贷款政策、购房补贴等;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售监管等五方面。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实行购房补贴:每平方米60元
实行购房补贴。对从本意见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购房人实施购房补贴。补贴对象为在本县县城内购买新建商品房和存量商品房(不含二手房)的购房人。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60元,最高不超过(144平方米)8640元。补贴方式由县财政承担,2024年分2次补贴到位,2024年6月31日前补贴1/2,2024年12月31日前再补贴1/2;所需资料由住建部门归集汇总和审核上报。
引导企业多元化销售。对我县就业创业的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退役军人、外地户籍人口、农村户籍人口首次购买城区新建商品住宅,各开发企业在审核备案后可以在原规定的基础上增加不超过5%的折扣浮动销售。
加大房地产业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符合贷款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信贷支持,适当下调贷款利率,降低抵质押率,合理满足房地产领域信贷需求;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争取上级银行支持,对信用良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下调按揭贷款保证金比例,把握好按揭贷款发放节奏;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随意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及时修正调整税务评估系统价格。税务机关根据房地产市场价格变化情况,优化完善评估技术、标准和参数,及时调整评估价格,及时缩小评估价格与市场价格之间的差距,保障交易双方税费利益。
加大公积金支持力度:提高贷款额度
意见稿显示,对在溆浦县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购新建商品房,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28日)。提高贷款额度。符合国家政策已生育二孩、三孩的缴存人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生育二孩、三孩可贷款额度分别上浮10万元、20万元。
住房公积金与各受托商业银行开展组合贷款,重点帮助新市民和新参加工作人员解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的问题。
对已结清贷款的家庭住房在两套内的,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符合再次申办贷款条件的,即可申办,无需等到结清满6个月后申办。
在保证借款人生活费用的前提下,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上限由50%调整至60%。
同时,优化贷款放款条件,对高层住宅工程形象达1/2的可放款。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溆浦购房,申请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政策有效期内取消本市户籍限制。
支持灵活就业人员贷款购房。对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进城务工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并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发放公积金贷款。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不按面积区分首付比例,首付款比例统一为20%。
公积金贷款降低二手房首付比例,按一手房政策贷款。对偿还能力较好但信用存在微瑕的缴存人贷款申请予以适度放宽审核标准。
将自住住房贷款申请时限由取得相关凭证最早时间起24个月(含)内调整为自不动产权证登记之日起60个月(含)内。支持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申请人将个人住房按揭商业贷款余额转成住房公积金贷款(商转公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最高贷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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